9月起保健食品等禁止广告代言2015年8月9日 0新闻 新《广告法》即将实施,昨日,上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上进行预警巡查。各家商铺收到了告知:店铺内外由明星、童星、寿星代言的药品、医疗器械、童装广告,均需在8月31日前撤掉,否则,将按广告费10倍处罚——如果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将最高罚款200万元。 步行街多店广告进入撤离倒计时 在华美大药房,指着玻璃门上由明星陈某某代言的某药酒广告,工商执法人员指出,该广告虽然现在不违法,但如果9月1日仍未撤下,将被处罚。 同样,在第一医药(60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