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组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调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因生产假药、劣药被依法处罚的企业59家。
其中,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4家;拟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家;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47家,罚没款总金额1.03亿元;无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被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4家。上述企业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8家;被处以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资格处罚的责任人员7名;被免于或不予行政处罚6家。案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家。 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双花制药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外购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进行贴牌后对外销售,造成下游制剂企业生产的药品被认定为假药、劣药,违法情节严重;天津泰阳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未通过药品GMP认证